原本雷蒙搂着一个体态丰腴,正呼呼大睡。而那个被林德放跑的那个人,也跑到了门口要见雷蒙,只不过在门口被雷蒙的打手给拦住了,因为这样,便吵醒了雷蒙。
“放他进来!”雷蒙带着怒气喊道。
而后,那人便被踢了一脚,连滚带爬地冲入,摔了一个狗啃泥,口中不停地大喊着:“老大,不好了。”
“老子不是让你们去弄死那个叫约翰的老头子吗?怎么这般模样。”雷蒙虽然认出了这人,有些恼怒,但也知道事情似乎不太对,厉声问道。
“我们绑了那个老头,结果被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救了!小的我废了好大劲才逃了回来。”
“是人还是吸血鬼?”
“这个,小的也不知道。”
“你从他手中逃掉了?”雷蒙判断着救约翰的那个人的实力。
“是的,幸亏小的跑到快。他杀球蛋时,小的乘机踢了他一脚,趁他站立不稳,然后我就跑了。”其实他刚看见林德从天而降,另一个人被林德一脚踢飞,不知死活,他就吓得慌忙逃窜了。但此刻,在老大面前,他可不想把自己说得那么胆小,故而将事情描述为我虽然打不赢,但也让对手吃了苦头。
雷蒙闻罢,闭眼稍思,看来救约翰的人并不强。想通了这一点,雷蒙便在桌子旁,拔出一把明晃晃的砍刀,咔嚓一声,直接剁了这人的脑袋,鲜血四溅,那颗头颅咣当一声砸在地板上,死不瞑目。
而雷蒙床上的那个女人吓得尖叫了一声。雷蒙恶狠狠白了这个女人一眼,怒骂道:“没用的东西!”
也不知道他是在骂这个女人胆子小,还是在骂这个被砍掉脑袋的手下没用,雷蒙缓了一会儿气,朝着门外的几个看门打手下令道:“把这个废物的尸体给老子处理掉,顺便去把海因茨给老子叫来!”
雷蒙愁眉苦脸的来回徘徊着,他并不清楚约翰到底和林德有无关系,但无论如何这种事绝对不能让林德知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要解决掉约翰,不能留活口。一旦约翰没死,今晚的事情必然瞒不住,明日若是传到林德耳里,他这样一个小小的市政官,杀了便是杀了。
只不过,雷蒙不知道的是,救约翰的正是林德。雷蒙只是没有料到,一个堂堂的伯爵会跑出来,机缘巧合遇见自己的两个鬼鬼祟祟的手下。
很快,雷蒙要找的的人便来了。
来人后背背着一杆长枪,快步踏入,年龄四十余岁。面孔沧桑,满脸胡茬,衣着破旧损坏,沾着酒渍。如果不知道此人的实力,恐怕只会误以为是一位乞讨浪汉。
而雷蒙知道此人的实力,莱斯王国流浪骑士,叛教者,黑铁十字骑士,海因茨。
莱斯王国以骑士立国,对整个骑士制度的审核都极其苛刻严格,而且当一个人被认定为为骑士时,就已经意味着此人的战斗力完全可以匹配一个吸血鬼男爵,拥有者超乎常人的力量。黑铁十字则更上一级,这意味着,眼前的这个落魄男子,至少能够匹敌一个子爵。
要知道整个马弗布尼,除了林德一共才两个子爵,这种人物能够成功地混入马弗布尼,少不了雷蒙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