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没几天,问题就出现了,起初是全身浮肿,起血泡,随后全身皮肤皲裂结疤。有时那货当着众人面就能将大腿上的皮肤一大块一大块地撕下,鲜血淋淋却不感觉到丝毫疼痛。
那人吓坏了,四处求医问药,无果,过了半个多月便不治身亡。
后来有高人站出来说,那就是传说中的“鬼剥皮”,是猛鬼害人的最毒辣的手段之一,甚至一部分没事儿闲得蛋疼的人给这段故事配上一段鬼气森森的民谣来增添恐怖氛围,具体内容我记不太清了,大概意思是:“凄惨惨,惨戚戚,棺中女尸不可欺,你若扒我衣,我便剥你皮,层层盘下必归西。”
当时这件事,被很多媒体报道过,对于我们那些以哗众取宠为底蕴的小报社来说,这样的猛料更是不可放过。
我记得很清楚,报社里有个同事还专门为这段故事配了一副图,那上面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鬼和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汉子在棺材板上各种搞事情,为了吸引眼球,那照片还被他p了很多次,直到正常人看见了都要想入非非才刊登出来。
可传说终究是传说,专家学者是不相信这种事情的,有关学者的解释是,在经年不腐的女尸的体内,有一种非常霸道的病菌,在盗墓者意醉神迷的过程中,这种病菌通过肢体上的“深度交流”侵入活人的体内,进而引发病症,这样的传播方式其实很常见,比如说,现代人谈之色变的艾滋病就是这么传播滋生的。
放在眼下,这样的解释似乎多了一些合理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两点。
第一,在这件事情里涉事的主体无外两种,一个是尸体,一个是人,作为受害者的人要真如他所说是被僵尸咬到的,那这个人就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僵尸毒是一种类似狂犬病的东西,被僵尸咬到的人不会这么安静,也不会再这里昏迷不醒。
另外,这人的病发器官也让人觉得很猥琐,被僵尸咬了也好,被蜜蜂蜇了也好,发生这种单方面的侵害的状况都有一个非常典型的特征,那就是伤人者的自主选择性。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咬人的东西都是自主选择位置的,那,现在这个问题就很明显了:我就纳闷了,放着脖子不咬,放着肩膀不咬,偏偏要蹲在某人面前对他的生殖器官下手,这特么是多奇葩的一个僵尸啊?
要真是这样,我只能说躺在床上那哥们真有福气。那么大点个东西被一口咬下去,他还能尿尿?拉倒吧,别特么逗我开心了。
想到这里,我靠在椅子背上看看他,旋即摇头走出了病房,秃头大夫见了,赶紧跟了出来:“咋样?有办法么?”
“这不好说,我看他的样子,这事儿有蹊跷。”出于谨慎,我并没有十分武断的下结论,相反,我问他能不能让那小子带我去案发现场看一看,秃头大夫一听,摇摇头说他做不了主,他是大夫,不是警察,协助调查什么的要找别人。
可这话刚一出口,走廊里就传出了哒哒哒的脚步声,我们扭头一看,一个穿着制服的老警察正带着两个跟班走过来,那警察看见我们,当即一愣,旋即走过来很热情地握住了我的手:“陆离,小胖,你俩也来了?”
“哟,杨警官,好久不见啊。”看清他的脸后,我赶紧说道。
“怎么,你们认识?”秃头大夫见我们好像很熟络,当即一愣,杨警官见了摆摆手对他说:“这俩,都是金九爷的助手,年轻有为的人。”
说完这话,他又有点尴尬地苦笑了一下,旋即拍拍我的肩头安慰道:“金九爷的事,我也听说了,你俩也不用太难过,那天葬礼,我看见小胖了,小胖说你还在医院昏迷着呢,我当时还想来看看你。可案子多,也太忙,一时没抽出身来。对了,你们,你们怎么跑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