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 / 2)

听说他们都爱我 李松儒 2612 字 23小时前

《听说他们都爱我》

作者:李松儒

文案:

一场被设计的车祸,江行哲死在了20岁的生日那天。

死前回忆短暂的一生:兄长想杀他,情人想杀他,死党也想杀他,还真是没人喜欢他。

闭眼又睁眼,江行哲莫名其妙变成了另一个人。

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

命运的不可捉摸让他和过去纠缠不断。

曾以为自己是孤家寡人

却听说:原来他们都爱我~

阅读指南

1)狗血!狗血!狗血!

2)亲妈,一vs一,he。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娱乐圈 重生

主角:楚离 ┃ 配角:江行简,秦穆,宁卫东

作品简评:

一场被设计的车祸,富家子江行哲死在了二十岁生日那天。死前回忆短暂的一生,哥哥、情人、死党都有杀他的可能。闭眼又睁眼,死去又重生,江行哲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他努力想要摆脱过去,谁知命运的不可捉摸让他和过去纠缠不断。哥哥、情人、死党,重新出现在他的生活。曾以为自己是孤家寡人,却听说原来人人都爱江行哲。本文以狗血的感情纠葛为主,塑造了一个从不学无术的纨绔蜕变为努力生活的小受,从随波逐流到追求梦想的过程。在其中,哥哥、情人、死党穿插出现,分别以不同方式介入小受的生活,狗血冲突不断。文章人物刻画饱满细腻,从主角到配角都真实立体,感情发展峰回路转、跌宕起伏,读来十分有趣。

第1章 巴掌

有人说,人生就是睁眼闭眼,一辈子就过去了。

江行哲依着这句话,睁眼了也闭眼了,就等着一辈子过去呢,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闭眼之后又睁眼了。

这一回,江行哲不是江行哲了,简单讲,他变成了另一个人。

……

“裴凯,24号桌。”

“小圆,楼上卡座08a。”

“……”

“楚离,18号桌。”

初见酒吧是一间静吧,晚上九点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灯光昏黄,人来人来,楼上楼下坐满了人。酒吧主管,绰号“大内总管”的温良坐镇吧台,将几名服务生指挥的如陀螺般转个不停。

温良的视线在几人身上扫过,面露满意之色。但当他注意到最后一人时,这份满意迅速被打破,眉头微不可见地皱起。这人的动作明显比旁人慢半拍,就像是一首和谐的乐曲里面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节奏。温良摇摇头,视线在这人身上停顿半晌,轻轻叹口气。

注意到温良的视线,正在16号桌打扫的裴凯悄悄挪动脚步,凑到了另一边的楚离面前,低声道:“诶,总管又在看你了。”

楚离收着杯子的手一抖,第一反应便是做自我忏悔状:“我哪里又做错了?”

被温良虐的久了,楚离不自觉成为了一个“抖m”,裴凯对此感同身受,忍不住劝慰道:“没,你今天干活挺利索的,我看是总管没事做闲得慌。”

楚离虽然也觉得温良是闲得慌,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免温良挑刺,他特意放慢了动作,越发小心翼翼地收拾起桌上的杯子来。毕竟他这个月工资被扣的不少,再扣下去可就连吃饭都不够了。

这边的动静落在温良眼中,温良眉头皱的越发紧了。若是换个人这样慢吞吞地做事,温良可以确信对方是在偷懒,可若是楚离,那便和偷懒没关系,而是他真的干活不利索。

当初楚离来酒吧应聘,温良便不愿意录取楚离。他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多年,一双眼睛利的很,一眼便看出楚离穿着虽然普通,但骨子里却有种骄矜之气,一看就是锦绣堆里长大的,根本不是个干活的料。可惜当时酒吧老板花姐正好在,被楚离那张脸迷得神魂颠倒,死活要收下他。

用花姐的话来讲,就算楚离什么都不干,光看那张脸也够赏心悦目值回工资的。反正就当楚离是个吉祥物,一个月也没多少钱。

花姐虽然这样说,作为酒吧主管的温良却不能这么做,对楚离和其他同事一视同仁,该干嘛干嘛。这样一来,受苦的便是楚离了。如温良最初判断的一样,楚离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了他过去是真没干过什么活,连擦拭酒杯都能擦十个碎三个,跌掉了一众人的眼睛。

温良本想着楚离估计熬不了几天就会走,谁知道楚离身上竟是有股狠劲,咬咬牙从开始的什么都不会到了现在竟也能干的似模似样,就是还不太利索。

许是温良的视线压迫太甚,楚离紧张之余手一松,正拿着的酒杯立刻光荣就义。轻缓的音乐中,酒杯落地的声音并不算响,但依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裴凯同情地看了楚离一眼,飞快地找来工具帮着他收拾地上的玻璃碎片。楚离郁闷地蹲在地上,心中将温良翻来覆去骂了个狗血淋头。

“没事。”裴凯安慰道,“一个酒杯扣不了多少钱。”

楚离小声抱怨:“半个盒饭没了。”

裴凯忍着笑帮楚离收拾好,戳戳楚离示意吧台的方向。

楚离深吸一口气,一脸如丧考妣,不情不愿地朝着温良走去。怎么这么倒霉,又摔了一个酒杯!他心中委屈,只觉得都是温良的错。若不是温良盯着他挑刺,他也不至于太过紧张,结果……明天看来连盒饭也吃不起了,只能改吃泡面了。这个念头让楚离预见了更加悲惨的未来,打定主意在发工资之前,不能让温良找着理由再扣钱了。

他心底盘算着工资分配,垂头丧气地一步步挪向吧台,冷不丁听到头顶有人像见了鬼般大叫:“江行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