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变绿,绿灯又变红。钟筝忽然笑起来,心情雀跃,她朝着宋宸灏的方向挥舞着手臂,而后转身,奔入人群里。
笨蛋……宋宸灏抿唇,脚步没动,眼睁睁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直到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直到感觉她应该走了很远很远,这才转身,朝着来路而去。
而很远很远的某一棵梧桐树后,钟筝慢慢探出了身子,她早已经看不出他的样子,只能隐约捕捉到那个似乎是他的身影,看着他消失在视线中,这才一身轻松地转身离去。
晃悠悠回到烨子吃饭的酒楼,取回了杜卡迪,到家已经快要十二点。蹑手蹑脚正要上楼,刚到楼梯口,就发现后门开了一条小缝,一个同样鬼鬼祟祟的身影闪了进来。
钟筝心情大好,贴墙而站,在钟晟的手摸上开关的时候,钟筝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一个翻转,就把他摁在了墙上。
“姐……”钟晟吓了一大跳,但随即一点都不害怕,压低声音轻轻喊了一句。
“臭小子,真没劲。”钟筝无聊放开他。
“姐你今天是不是很亢奋?玩这么幼稚的把戏。”钟晟松了松肩膀:“还不睡啊!”
“刚回来,正准备上楼呢。你小子不是给我安排了接人的戏码吗?”
“送烨子也不用这么久啊!他九点多就结束了。”钟晟狐疑,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姐,你们没发生什么吧?”
“发生你个头,”就算在黑暗中,钟筝也能准确敲中弟弟的头顶:“我告诉你,下次再跟烨子一起胡闹,我揍不死你。”
“我哪有啊!”钟晟抱着头喊冤,情窦初开的男人还是有点眼力见的,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这种苦楚自己深有体会,而且工作后,烨子的重心好像也从老姐身上分散了不少,他也就不那么热心:“我就好奇一下嘛。”
“好奇心害死猫懂不懂!烨子家住多远你不知道?我心情好,走回来的,怎么样?”钟筝的声音也很轻松愉悦。
“姐你发烧了吧,大半夜的,走那么远还这么开心……”钟晟伸手想来摸摸钟筝的头。
“去去去,滚蛋!对了,你怎么样,和小美女进展顺利吗?”
“嘿嘿,姐,今天我们去吃了顿大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然后我们又在滨江大道散了一圈步,怎么样,进展神速吧?”钟晟嘿嘿笑,大有倾吐的*,姐弟两个人干脆摸黑就坐在了楼梯台阶上。
“臭小子,不错啊,”钟筝拍拍他的背,笑着称赞:“不过过程不是最重要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继续努力啊,别到时候又借酒浇愁又哭又闹。”
“姐你个乌鸦嘴!而且我哪有又哭又闹?我什么时候这么丢份过啊!”
“怎么没有?那时候不知道谁喝多了路都走不动,害得我背了一路,回来还感冒了。”
“感冒怎么怪我啊?谁让你非要见义勇为,大冬天地跳大江?”
“反正就是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从哪里走啊!我还丢了件新买的羽绒服呢,你当初可说工作后要自己挣钱赔给我的,打算什么时候还啊?”
“我上次不是给你买过衣服了?裙子,还是两件套!还有鞋子!”
“不行!一码归一码!裙子布料多少啊!”
“姐你太不讲道理了!”
“跟你讲什么道理?啊?跟我讲什么道理?”
“哎哟,姐你轻点儿!轻点儿!”
楼梯道上的灯忽然亮起,刺眼的灯光将正嬉笑打闹的姐弟两定格。陆慧琴的声音从头顶上响起:“两个人半个三更不睡觉干嘛呢?做贼啊!”
姐弟两相视一下,吐了吐舌头,一如回到淘气的小时候:“知道啦,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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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那一段路好温馨。本来应该能写更好的,不过这段写得时断时续,有点影响。留言啊,票票啊,来得再猛烈些吧,快月底了,赶快看看有没有存货,别浪费啊。
☆、116 护短
这一晚,钟筝睡得特别好。早上八点多起床后,她才发现,昨天晚上顾泠澜还发了几个消息给她。
钟筝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一直不是手机一族,昨天晚上回来太晚了,手机都没从包里拿出来过。她急忙拨了一个电话给顾泠澜。
“丫头,起床了?”顾泠澜的声音温和阳光,一如早上*点钟的太阳,让人舒服。
“嗯呐,刚起,对不起啊,昨天晚上没看见消息。你怎么样,新家睡得好吗?”
“还行吧。”顾泠澜对镜,看着瓷白的肤色和两个明显的黑眼圈:“第一个晚上,稍微有点不习惯。”
其实,还因为,想她,担心她,有点失眠。
“哈哈,我还以为你要说孟歌那家伙晚上来骚扰你了。”钟筝哈哈笑,关于那件醉酒之后事情的幻想,她以后一定要找宋宸灏那家伙好好打听一下——嗯,他们俩现在算友好的关系,还是依旧敌视的关系?
“去你的,”顾泠澜轻啐她。说曹操曹操就到的节奏,门铃也在这时候响起,顾泠澜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孟歌那个家伙。他无语扶额,为了不让铃音穿脑,只能去开门:“等我啊,好像是孟歌来了。”
“他不上班啊,怎么每天这么闲?”钟筝记得孟歌也是政府某个部门的,而且貌似少年得志,还是个小领导——以他爸的位置来说,他这个位置真的不算很高。
“我也很想知道。”顾泠澜打开门,果然,门口就是孟歌欠揍的笑脸——看在他举了举手里拎的早饭的份上,顾泠澜网开一面,直接让他进了屋。
“小辣椒早上好!”孟歌大声,自来熟地坐进了沙发中,将早饭一一摆出。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看看泠澜小美人那个表情,他就知道对方一定是钟筝。
唉,早知道小辣椒是泠澜看上的人,他当初说什么都不该起哄宋宸灏和小辣椒啊。现在也不知道那一对是什么情况。
“替我代表人民鄙视他,还不赶快去为人民服务!”钟筝坐在被窝里义正言辞。
“我这不是正在为泠澜小美人服务呢嘛,”孟歌听到了余音,大言不惭:“来,泠澜,快来吃早饭,热腾腾的豆浆油条,是咱们以前学校边上那对夫妻开的,快来尝尝!”
“他们还开着?”顾泠澜这下也坐了过来。别以为豪门公子哥吃的都是高大上的东西,上学的时候,学校周边的小吃他们没少吃过——呃,主要是孟歌买,他吃,宋宸灏这个洁癖光看。
“嗯,开了个小店面,还在呢,我知道你那时候就爱这口,特意买来给你回味回味。”孟歌长得五大三粗,实则很细心——能够混迹于美女圈中深谙各种女性心理的人,这方面的能力能差吗?只是他从前都是心知肚明但没有付诸行动,谁让那群女人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小泠澜重要呢。
“顾泠澜,你先吃早饭吧。等我起床了再找你啊!”
“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