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先去附近转转。”霍遇琛不再跟她计较什么梵腾的事情。
霍遇琛只是做一个东道主该做的事情,还想着以后有机会去帝都再感谢梵腾,请他吃个饭什么的。
倒是没有想到他真的来安城了,看来他是真的很放心不下言菲。
这样子反而让人放心了。
梵腾并不是一个喜欢乱来的男人,忠一不二专一的人。
“好呀,去看看,这里的景色太漂亮了。”黎子笙大方的牵起他的手。
两人就像是来这里的游客一样,慢慢的走着。
黎子笙是牛仔裤配t恤,倒是和这里的气氛很融合。
可是霍遇琛就有些稍稍的不融洽了,白衬衣黑西裤还有黑色铮亮的皮鞋,踩在这泥泞的小路上面,黎子笙都要替他心疼了。
“霍先生,是不是我不该叫你来走路?”黎子笙有些不安的自责起来。
他们其实可以放弃这种小路,选择走马路边,不过有车往来自然没有这么清静舒适。
“没有什么,鞋子脏了可以洗,能让你开心的机会丢了就难找了。”霍遇琛倒是平静坦然。
霍遇琛并不是特意说这样子的话哄黎子笙高兴,只是说的是事实罢了。
他是想要让黎子笙知道,她对他来讲,是一切。
没有什么事情是比她更重要的。
更不要说是这些身外之物了。
脏的鞋子不要说洗了再要,就直接扔掉也不会觉得可惜。
“霍先生,这么说,我没有意见了。”黎子笙的心情大好。
两人踩着还有些泥泞的小路在周围转着,树林、田野、野花、野草,每一样都是黎子笙之前见过的,那时候并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艳之处的东西,今天再看,觉得很美。
风景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陪在自己身边的人不一样,所以才会显得很特别。
有一句话说,要带着心爱的人走遍千山万水。
其实重点一直就不在千山万水上面。
就是在心爱的人。
只要和自己爱的人一起,做什么都是最快乐的,哪怕就是看看野花野草都是幸福的,比一个人去欣赏名流山川都要开心。
两人就这样子乡间小路走了半天,黎子笙收获了一大捧的野花。
这是霍遇琛一枝一枝折断下来用野花藤捆好给她的。
可这偏偏比任何大红玫瑰花束都要来得让黎子笙喜欢。
“霍先生,很谢谢你送的花,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黎子笙手上抱着一束花,头上还戴着一个她自己随手瞎编的花环。
美的跟山间仙子一样。
霍遇琛给她拍了两张相片,然后从后面拿出了一玫花环戒指。
“笙笙,这个漂亮吗?”霍遇琛很认真的问她。
黎子笙一看就知道了,这是花环戒指。
虽然是花藤编的,但它就是一枚小小的戒指。
对黎子笙而言,戒指意义并不大,可是从霍遇琛手上接过来的话,戒指的意义就会变得非常的大。
“很漂亮!”黎子笙很认真的说,漂亮的黑眸盯着戒指并没有接。
“漂亮的话,就戴上吧,你戴起来,一定是会更加的漂亮。”霍遇琛鼓励她。
黎子笙笑看着他,勾了勾嘴角。“所以,霍先生,这是在向我求婚吗?”
戒指鲜花,虽然都是野花,但是很应景,这就是求婚必备的东西。
“哇,求婚哎!”
“好浪漫呀。”
“哇哦,没有想到在这里会看到求婚?”
“天啦天啦,而且男的很帅,女的好漂亮,真的是好般配呀。”
正好,有一队出来郊游的年轻学生过来,大概十几个人的模样,女生正好看到他们这一幕,简直灵魂就要出窍了啊。
真的真的,没有想到过,在这样子的地方可以看到有人求婚。
真的是会玩浪漫的人,哪里都是他们的舞台。
有人拍下了相片,立马就发到自己的公众帐号上面。
霍遇琛根本就来不及阻止,似乎也并没有真正要去阻止什么的。
因为他就是想要,自己和黎子笙的事情暴光了。
“嫁给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