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2)

纪寻还在大快朵颐时,南风已经有些饱了。

她在心里默默复盘这几天发生的一切,明白要想在异界走的更远,她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

她得更适应这个世界,不仅仅是了解它,还要融入它。

必须想办法使得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是相对安全的——

那么,她就要很有钱,能雇佣拥有力量的人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她得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在国外某个时段,许多有钱的孤身女人,都会被觊觎她财富的群体定为女巫烧死,死后财产被瓜分。

而朋友或靠山,则可以成为她财富的保护着,震慑贪婪的恶人。

之后,她便可以一步步尝试着拓展自己的可活动区域,一步步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卖掉打火机后,她已经积攒了第一桶金,也摸索到了些许在这个异界生存的门道。

她觉得梦想或许并非遥不可及。

越想越兴奋的南风,一挑眼,便见到——纪寻的小手指再次翘了起来。

他还专门伸长手臂从她面前的锅里,夹走了一块儿他自己面前锅内明明也有的腐竹。

“……”

默默叹口气,南风再次伸手捏住他小指,尽量温柔的将之压下去。

啊,异界小孩好难教啊,她都纠正他三次了,他怎么这么笨呀。

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教孩子学习的父母,会间歇性暴躁和崩溃。

收回手前,她指背不小心在他掌心蹭了下,感受到少年手掌上格外粗糙的质感——

他掌心好厚的茧。

一个人在大山里生活这么多年,想来很苦吧。

南风心里才要升起怜惜,便眼睁睁看到纪寻那只刚贴回筷子上的小手指,又翘起来了。

???

一股火蹭的窜起,她出手如电,大力按住他小手指——

将它渴望自由飞翔的欲望,扼杀在了摇篮里。

好好的一个少年郎,一脑袋不良少年般的绿毛,配一双野性十足的眼睛,拽拽酷酷的不理人,明明很man啊!

怎么偏偏一拿上筷子,就一门心思要当东方不败呢?

你拿的是筷子啊小纪寻,醒一醒,不是绣花针!

……

……

原本够两个人吃半个多月的食物,在纪寻时不时打猎贴补的情况下,仍于第四天时,濒临粮绝窘境。

如果明天不回地球,后天他们就只能站在山巅喝西北风了。

当然还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拿手里的金子去怡安城买粮。

但异界的粮食是很紧缺的,食物米粮都很贵,在异界买二十斤大米的钱,能在地球买n倍量。

随便想一下就知道,地球的物资更丰厚。

不仅物美价廉,还有许多许多对于异界人来说非常稀有和珍贵的产品。

最优的消费路线,当然是拿异界的黄金,去买地球的食物——

这就跟在大城市赚钱,去村子里花的概念差不多。

对于地球来说,异界的黄金超值钱——那她就拿异界的黄金去地球换钱。

而对于异界来说,地球很便宜的米粮肉菜等物超值钱——她完全可以拿地球的物资,来异界换钱。

想到这里,祝南风双掌合十,眼睛明亮,感觉自己已经看到了辉煌的未来。

将今日所见所闻和推理出的一些状况记录在笔记本里,她整理了下物资,安排好明天要做什么后,看了看时间。

已经晚上11点了,上下眼皮疯狂打架——

在异世她日日被新鲜见识刺激神经,每天都很兴奋,精神其实已经很疲惫了。

这种疲惫到晚上变得尤为严重,致使她连续好几天,只要头沾枕头就立即入睡,而且能一夜无梦到天明。

异界简直是失眠者的天堂。

洗漱好后,她拖着懒洋洋的脚步扑回帐篷,裹上厚被子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在山洞门口练习用筷子夹石子的纪寻回到内室时,便见祝南风的布房子被拉上——

显然她已经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