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被老婆讽刺了一通的王老板心里一堵,其实,他心里也没底,只为了不使自己鸡飞蛋打,刻意使自己相信罢了。

太阳一出,外头就开始热闹起来,好些做生意的也都开始起床做饭为一日的生意做准备。王老板是专门开客栈的,也要负责伙食,也得早早起来做早餐给食客提供早餐。

夫妇俩分工合作,一个在家做早饭,一个去采买。老板娘和店里的两名员工负责做早饭,打整卫生,王老板则开着电瓶车去采买。按往日的量,买好菜后,正要打道回府,就接到老婆的电话,让再多买鸡鸭鲜肉,说是店里忽然来了两桌客人。

因为是旅游小镇,古镇的早晨基本没什么生意,加上昨日住宿的客人也不多,往日生意也清淡,王老板每日雷打不动只买这么些食材回去。所以对于老婆的吩咐,很是震惊。

“生意来了还那么多废话,赶紧的,买四只鸭子,两只鸡,记到起,一定要是公的,客人说了要吃芋儿烧鸡。别搞错了,还有鲤鱼也要弄四条回来,糖醋排骨的料也要买齐,赶紧的哈,别耽搁了。唉呀,又来客人了,你买了菜快点回来哈,我快忙不过来了……”

手机传来的嘟嘟声响,王老板失了半天的神,一拍大腿,自己没有做梦。

------题外话------

没人理我,好可怜哦。

☆、第8章 报道

张韵瑶有晨跑的习惯,一来可以燃烧卡路里,二来能够平和心境,清空思绪,继续创造力。

只是晨跑的时候,居然又碰到了凌明月。

凌明月一身白色运动装,看起来身姿潇洒,他渐渐地跑到张韵瑶面前,说:“昨天为什么不下来见我?”

“读书期间我不谈恋爱。还有,我爸妈也不许。”张韵瑶边跑边道,始终与凌明月隔着半步的距离。

“还有,以后你也不要来找我了。你知道吗?昨日因为你的出现,我宿舍的同学都对我有意见,她们对我很不友好。我不希望因为你的追求使我遭受莫名其妙的敌意和针对。我讨厌那种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是拒绝了你就得承受不属于我的过错的感觉,凌明月,你懂吗?”

“……我懂,可是,我对你是真心的……”

“如果你当真对我是真心的,那就请让我好好把大学念完。而不是自作主张打乱我的人生计划。”张韵瑶停下来,对凌明月说完这话后,又继续跑开了。

……

等王老板买齐了菜回到店子里,这一看不打紧,傻眼了,店里的客人居然爆满了。问员工,这才得知是才刚抵达古镇的游客。游客穿着谈吐应该是公司里的白领之类的,不但点了两桌子的菜,还包了住宿,价都没怎么讲就谈妥了,交了定金。

王老板大喜,没吃早餐带来的低血糖都几乎忽略不计。

一直忙到下午,才告了一段落,王老板开始准备食客或宿客们的晚饭,中午整整坐了六桌客人,是开店以来生意最好的一天,王老板全身充满了干劲。开始准备晚饭时,又来了两桌食宿的游客,王老板高兴坏了。尽管忙得脚不点地,却是全身充满了能量。

等晚上所有事儿都忙完后,清点今日的成就,老板娘惊呼一声,今日居然收了平日的四倍的钱。

王老板也一个哆嗦,忽然想到门口挂的那串葫芦以及重新摆放的平安树盆栽,又想到凌阳的话,心头似乎明白了什么。

“会不会只是巧合?”老板娘有些惊疑不定。

……

今日凌阳则一个人前来蓉城,面见王绍谦给他介绍的雇主,李万三。

李少哲排行三,因为极会赚钱,在八十年代是少数进入万元户的人,所以大家就叫他李万三。

李万三的公司叫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兴。

永兴是蓉城最有实力的房地产商,没有之一,总部非常豪华,三十二层楼高的大厦,就有十八个楼层是办公面积。

而李万三的办公室则位于第七楼,风水学上是最佳的楼层。上不沾灰层雾霾,下不沾地面吵杂,又非常接近地气。

王绍谦有任务在身,已坐上飞回北京的飞机,王伟和顾长远,一个去了蓉城公安厅任信息厅任主任,一个则去了蓉城大学应聘为武术教练。这二人也算是王绍谦留给凌阳的人,可以任由凌阳使唤,顺道让凌阳教他们术法,一举双得。

凌云大厦的前台便设在底楼。穿着白色制服的保安队长郑小军笔挺而机警地盯着进出的每一个人,对那些穿着体面ql服饰昂首进出的白领抱以严肃而友好的态度,遇上从名贵小车里下来的人物,还得立正敬礼,这是公司的规矩,一个公司保安队伍的专业与敬业,也是代表着公司的门面。郑小军以保安队长的身份,却拿着堪比中级白领的工资,并不是没道理的。

当郑小军看到从出租车内下来的凌阳时,微微愣了下。

这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绝对不超出二十五岁,穿着普通的米色休闲t恤,下身洗得发白的破洞流仔裤,脚下一双青蓝色的帆布鞋,肩上垮着个看不出质材的小包,包里露出一绺洁白,郑小军的眼神很好,他看出来那年轻人包里那绺雪白是一只小动物,尽管很幼小,但仍然看得清楚。

这年轻人身后还跟着条凶猛的大黑狗,那雄纠纠的身姿,那发亮的毛发,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可以得出这条大狼狗,被主人照顾得极好的结论。瞧那目中无人的姿态。

而这年轻人,应该就是这大狼狗的主人吧,瞧那跟着亦步亦倾的劲儿。

年轻人垮着小包,身后跟着条大狼狗,抬头看了眼这栋大厦,然后慢吞吞地朝大门口走来,在永兴上班有八个年头了,也练就了郑小军一双毒眼,这年轻人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撑死几百块吧。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在郑小军敬礼的名单中。

但眼光老到自认见多识广的郑小军,却也不会狗眼看人低地上前阻拦盘问。他只能睁眼眼地看着年轻人,不若旁人那般畏惧阳光,在毒辣的烈阳下,依然慢吞吞地走着,慢步踱上台阶,不疾不徐的模样。

大门口另一边有个保安上前盘问:“小伙子,你找谁呀?”

“找人。”凌阳回答。

“请问你找谁?”那名保安把话问完后,凌阳已经进入安有中央空调的大厅了。

那名保定还想上前阻拦,被郑小军拦了下来,“算了,老罗。”

叫老罗的保安是保安队的副队长,与郑小军曾是战友,关系非常铁,闻言就说:“公司里是不能带宠物的,老郑。”

只顾着打量这年轻人,倒把这重要的事儿给忘了,于是郑小军快步上前,对凌阳说:“小伙子,不好意思,公司有规定,但凡进出公司的,不能带宠物的。”

凌阳有些意外,想了想便说:“那好吧,我尊重你们公司的规定。莫愁,你去大门外守着。”莫愁是大狼狗的名字,闻言果然就出去了,在玻璃大门外蹲坐了下来。

如此通人性的狗儿,郑小军只在部队上见过,很是意外,不由多打量了凌阳。如此近距离之下,他才发现,这个年轻人长得很好看,剑眉星目,挺鼻方唇,一张国字脸非常好看,既不单薄又不过于饱满,有种恰到好处的俊朗。不同于西南人普遍不高的身子,这年轻人生得比较高,目测估计应该有一米八左右,瘦高的个儿,却不单薄,有种力与美的结合,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居然穿出了休闲与优雅。

不管男女,对于美的事物,都会忍不住多瞧几眼。郑小军对这年轻人很有好感,语气就非常温和:“小伙子是来找人么?”因为凌阳一直用的是普通话,所以他也说起了蹩脚的蓉城式普通话。

“我与李少哲李董有约。”看了看手表,凌阳说:“约定的时间是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