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

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欲望,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

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

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

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

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

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

他爱上了裴向雀。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

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

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

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

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

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

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

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

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

陆郁想,他没有办法。

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

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

他问:“为什么要救我?”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

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第3章 宁津

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

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