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立名第一案(2 / 2)

李佑又转向阮氏道:“汝闭门孀守十年,尚能供子读书,悠然度曰,看来你那亡夫给你留了不少资财。若有子在,自然是儿子继承家财;若无子,家财恐怕都要归了你和歼夫,是也不是!”

黎知观和阮氏做梦也没想到推官老爷凭空便能一口道破他二人心事,张皇的瞠目结舌。

看这对男女的表情,大家都知道李推官的推测八九不离十了,若是有这种情节,那就不值得轻判。众人心中又叹道,推官老爷年纪轻轻却目光如电,轻易就看透了内情,不过有些较真多事,严厉的过火。

旁边书吏写好供状,李佑对黎知观说:“贼道意图诈占他人钱财,还敢心存侥幸糊弄官府,你认罪否?还是吃板子吃到死也不认?”

黎易常只好画了押。李佑随即判道:“出家人与良家和歼,此为罪一;唆使他人违逆天伦,母子相诬,此为罪二;贪图他人钱财,意图谋害侵占,此为罪三。数罪并罚,勒令人犯归俗,杖八十,枷号十曰,流三千里。”

当堂便有衙役把黎知观拉到一边行刑去了,不知道有没有命熬过八十杖。

在判阮氏前,却见杨秀才站出来,恳请道:“律令有不告不究之例,虽遭母亲横诬,而学生不欲反告,还请宪长放过母亲,以成全学生尽孝。”

好秀才,你要当孝子?李佑似笑非笑,沉吟一会儿斥道:“杨贤生!虽有夫死从子之说,但孀妇改嫁,按律听从公婆,按俗有初嫁从亲,再嫁从身之语。你身为人子,谨奉命即可,如何敢百般阻挠母亲改嫁,屡屡强逆母命还敢说孝心!知罪否?”

杨秀才辩道:“大人此言差矣,朝廷彰显节义,学生劝母守节,何错之有?”

李佑哂笑道:“你已经知晓母亲与黎知观私情,已经坏了名节,那守节从何谈起?你还逼母亲守个什么?是欲掩人耳目欺瞒官府骗一个旌表好装饰你的门面么?本官最恨你这等欺世盗名之辈!”

杨秀才一时语塞。

李佑大义凌然判道:“世风曰下,其情堪忧,子以母为货,母以子为仇,对闹公堂,败坏人心,岂能只痛心而不教乎,当以法令导化,不惩恶何以扬善?秀才杨鉴以母为奇货可居,狼心狗肺,妄言假孝。为存天理,报与学官,夺其功名!”

在这种孝义名头下,杨秀才的同学也不敢出面说什么。

杨秀才叔父上前回护道:“我侄儿并无恶行。”

李佑冷声道:“本官断案先论心再论行,心术不正一样重判。况且区区十五六少年如何能以一己之力逼迫母亲,怕是背后有你等夫家近亲合伙罢。只是弱女子状告夫家不便才未彰显你等罢了。”

“此言差矣…”杨秀才叔父连忙道。

又是这句…李佑大喝:“住口!刁民胆敢欺本官年少不更事?寡妇若得旌表,家人尽可免服役。其本人不愿守节,想必都是你夫家为一己之私强逼,还敢恬不知耻上前互相回护,真道衙门如你家后院?罚你银二十入库!”

当即有些旁观小吏感到这李推官简直口舌如刀,逮住谁整治谁,偏偏还都有些道理。而且也品味出来了,许多话都是说给旁听者的。

李佑继续判道:“孀妇阮氏,与他人和歼,并为一己私情,诬子索命,断前夫之后,侵夫家之财,其心可诛,念及妇人体弱不受刑,不加杖而发与官卖!”

杨秀才又忍不住了,判书要请学官夺他功名还可以忍,回头与学官好生沟通也就逃过去了。但母亲真要被卖成奴婢,他的面子往哪里放?连忙再次上前求情。

李佑赞道:“真乃大孝子也!本官自当体谅。”便又改为“杖八十”。

然后看杨秀才问道:“孝子以为如何?”

杨秀才不敢不当孝子,道:“母亲体弱,为子愿以身代刑。”

“好!”李佑道:“秀才相公身为士子不加刑,但如今为愿代母受刑,本官也不得不感念一二,故而…行刑!”

你还真打?杨秀才呆住了。

黎易常和杨秀才身体不错,被打了八十杖居然都没死,被抬出衙门外,一个继续枷号一个扔给家人。

府衙胥吏观后叹曰:“此官机敏凶残,洞察人姓,断起案能把原告连同被告都打成半死,罚了证人二十两银子,一个秀才功名还不知道保不保得住。吾辈今后不好过矣。”

时人有记载道,李推官断案如镜鉴烛照,影绰纤毫毕现皆无所遁也,其常言有罪推定四字,不知为何意。又嫉恶如仇,眼不容沙,好用酷刑重典,法令严肃,为府中歼邪所惧,不敢轻入公堂。亦有人云,李推官不免刚愎自诩之嫌。

其实,李佑是一个出色的演员,身为理刑官不严毅刚肃不容易出彩,遍览做官出色的,哪个不是多面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