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4章 朽木不可雕(1 / 2)

刑宋 沐轶 1718 字 15天前

问了之后却是在百余里之外的一个山村,那里发生了一桩械斗命案。两个村因为争夺山林打起来了,械斗死了几个人,但是弄不清楚到底是谁砍死了谁。因为场面十分混乱,这种事不仅涉及到命案,还涉及到两个村之间的安宁,属于群体性事件了。卓然当然要介入,所以亲自带着捕快赶去了。

卓然在村子将当时参与械斗的人都控制了起来,然后对尸体检验,总共死了三个人。一边死两个,一边死了一个,这三个人卓然必须要查清楚他们的致死的凶器。确认致命伤之后,再来对所有参与械斗的人使用的器械进行勘验。以最终确认到底是谁打死了人。

这是一项非常细致的活,一旦出错,认定就出错了。与此同时,云燕,南公亭等人对所有参与械斗的人反复进行盘问,交叉询问。以调取证据来查清楚到底当时有哪些人在跟死者拼斗,把嫌疑人范围锁定。随后再比对他们使用的凶器,对死者身上的伤来最终确认行凶者到底是谁。

这些参与械斗的人开始不愿意说,或者避重就轻。因此这件案子进展不大顺利,时间就耽误了下来。

当魏夫人来到山村找到卓然的时候,卓然已经基本上把这个案子查清楚了。正在做扫尾工作。

他耐心听了魏夫人关于她丈夫含冤受屈的经过之后。说道:“我会尽快赶回去处置这件事情。我先让快马赶去告诉刘判官,暂时不要动刑,等我回来再说。”

卓然一向反对对嫌疑犯动用刑讯逼供,坚决禁止自己的手下这么做。但是他没有办法控制其他人,因为在宋朝动用刑具,逼问口供是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所以他没办法阻止和控制他,只能够尽他所能,到底有没有用处不好说。

因此面对刘判官动用刑讯拷打牢头,他也只能够建议他暂时不要再动用刑具了,等着自己受理。既然涉及到犯罪,不管是哪的案子,他提刑院都是有管辖权的。

魏夫人十分欣喜,跪下磕头叩谢卓然。

卓然让她先回去,自己这边事情处理完了就会赶去处置她丈夫这件事。因为她连案子最基本的情况都不清楚,只是来喊冤说她丈夫冤枉。但到底如何冤枉?为什么冤枉?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因为会见的时间太短,她了解的情况也太少。她只是单纯的从情感上相信自己丈夫没有犯罪。所以卓然从她那儿问的越多,给对方造成的压力越大。而且还可能会影响自己后面的判断。

卓然很快处理完了这边的事情,便启程返回京城。

到京城之后,已经是夜晚。卓然连夜赶到了开封府,刘判官知道卓然办案的特点,只要是有案件他会马不停蹄的进行侦办。他常说的查案如救火,耽搁一刻可能就会使得整个案子完全陷入困境。

因此刘判官估计卓然会赶回来。所以他已经交代了门房和副牢头,只要是提刑官来查案,马上通知他。

刘判官倒不是担心卓然抢他破案的功劳,他知道卓然不屑于此。他担心的是自己查办的案件实际上是错的,不仅捞不到荣誉反而会丢人。所以他才要在卓然查案的时候想办法介入,同时跟卓然学一学如何侦破类似的案子。

他赶到衙门的时候,卓然正在签押房查看所有的证据材料。因为门房已经告诉他,派人去通知刘判官去了。卓然想等刘判官来了之后会同他一起查,在此之前,他想了解一下刘判官之前做的工作。

看完之后,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刘汉官跟随自己时间不短了,在调查取证方面还是很注重的,尤其是对现场维护的很好,对尸体检验情况和周边证据的获取都做的比较完善。唯一遗憾的是他使用了刑讯,但这一点卓然没办法挑人家的毛病。人家也是依法办案,在宋朝至少是这样的。

在看了整个卷宗材料之后,卓然陷入了沉思。而这时刘判官过来了,他招呼刘判官坐下。并不着急去提审和看现场,他说:“这个案子你认为是凶杀,对吗?”

刘判官恭恭敬敬的回答:“是的,大人。卑职认为这应该是牢头见色起意,强奸杀人。”

“那他杀人的手段是什么?”

刘判官想了想说:“我猜测,可能是把人淹死到水里。”

“但是我只看到我尸格上写了尸体嘴角没有出现像螃蟹吐出来的气泡一样的泡沫,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判定是淹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