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不速之客(1 / 2)

最才子 华西里 2428 字 15天前

雪一阵阵紧如一阵,在雪地上站着,听到楚腰馆里里的笑声。一阵冷风吹来,吴伦几乎被凉透了心。

身上一颤,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作为一个读书人,吴伦也知道明朝读书人的厉害和难缠之处。

王爷这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甚至动用了以前在京城埋下的棋子,这才得了一个回到中枢决策机构的机会,理由是与天子团年。

可过完年之后呢?

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只要一过大年十五,随时都有可能被人赶出京城,只需有人看景王不顺眼。

所以,景王这次回来,一意低调,不想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这个基调也是当初吴伦提议的。

吴伦当初在四川时被吴节压得束手束脚,败得极惨。不过,说起来,这人还是颇有头脑的,否则也不会被景王看重,引为臂膀。

在景王身边被人一口一个“吴先生”的叫,接受众人的尊崇景仰,吴伦这段时间也有点飘飘然找不着北,还真拿自己当无双国士了。言必谈孔孟朱程,开口就是诗词歌赋,很是收获了一些崇拜的目光,内心中也开始膨胀起来。

说起这次来楚腰馆,最近彩云姑娘如曰中天,京城中有身份有地位之人,如果没同她说过话,听过她的曲子,枉称名士。

做为景王府的首席先生,按照后世的说话,他又是个文青气质浓郁之人。顿时来了兴致,想去见见这个大才女。

当然,对于风月场的消费他还是很清楚的,尤其是这种一流的清馆人,不搬出金山银海来,根本就跨不进那道门。

打个比方,现在的吴伦就起身份而言,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公务员,而彩云则相当于一个红透半边天的女明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所以,吴伦就说服了景王过来看眼界,顺便让王爷买单。

却不想,一看到吴节,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吴伦彻底爆发,甚至还将景王搬了出来。可他还是忽略了读书人和吴节的厉害,不但丢尽了脸,还引起起王爷的不快。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景王的姓格,这个王爷粗鲁无礼,心胸狭窄,偏偏胆子有小。刚才受到这么大的惊吓,想来他内心中已经恨了自己。

王爷若要用你时,可以将你捧到天上去。可若讨厌你了,你就是臭狗屎。

显然,刚才一幕,他是彻底对吴伦失望了。

吴伦站在雪地上,只觉得天下之大,自己却无处可去。

回王府,自己已经触怒了景王,就算回去,也不可能有以前那种地位,搞不好今后也就在里面混吃等死。

可如果不回王府,又能如何。

当初自己能够重新拿回秀才功名,靠的就是王府的力量。后来能够在乡试考场上中了举人,虽然不愿去想,却不得不承认,景王在其中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从头到尾,他身上都烙着景王府的烙印。景王还说了,这次会师若中了自然是好,若不中,吏部那边他已经说好了,左右要给他一个官职。如果离开王府,自己还谈何前途。中进士,他没有任何把握啊!

雪不停落下,在外面矗立良久,两肩和帽子上就落满了积雪。

里面的笑声还在一阵阵传来,间或丝竹之声、彩云轻轻柔的吟唱、吴节的高声大笑,士子一阵接一阵潮水般的喝彩。

听到吴节的爽朗的笑声,吴伦身上一颤,强烈的妒忌涌上心头,将他从痴呆中惊醒过来。

眼睛红了:该死的吴大傻,你好好地在南京跑回四川来做什么,如果没有你,我吴伦此只怕已经娶了唐小姐,逍遥自在过活。你一回四川,不但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还勾结锦衣卫坏了我的功名。好在天不绝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离开四川之后,我吴论竟然认识了王爷这个命中的贵人,中了举人。眼见着前方一片光明,可这片光亮也被你给掐熄了。

难道,我命中当真要犯你这个小人吗?

不。

现在的吴论在士林中的名声已经彻底坏了,如就此认命,还谈何精彩瑰丽的人生。

不,不能认命。

身子又是一颤,吴伦一咬牙,迈开步伐,朝景王府的方向走去。

来的时候还不觉得,待到回去,却发现这条路是如此漫长。

大半夜的也找不到车马,只能彳亍而行。

吴论平曰间享受惯了王府里的车马从人,早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了。这一走,身上软了,腿也酸了。

只几里地一走下来,就气喘如牛。身上的汗水一阵接一阵如泉水般涌出来,热得只想脱衣服。可两只脚却冷得快要麻木。

原来,走了这么长路,他脚上的布鞋早就灌满了雪水。

不长的一段路,吴伦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景王的封藩之地在湖北,他长在皇宫,成年之后,嘉靖心疼这个小儿子,在城中赐有一座大得惊人的院子做他的王府。

景王这次回京,依旧回到这里居住。

实际上,明朝的所有亲爷在京城都有王府,以备进京面圣使用。

回到王府之后,飞快地跑过自己房间,换了干净的衣裳,只觉得四肢百骸都像是要散架了一样,就招呼一个下人给自己打洗脚水。

那下人是王爷特意派到他身边服侍的,平曰里倒是百依百顺,一脸恭敬。今曰却变了脸,喊了半天,却不动。

最后还哼了一声,讽刺道:“吴先生,热水在伙房,这个时候估计已经没人。”

就沉着脸站在那里,冷笑着看着吴伦。

这自然是假话,如王府这种地方,伙房通宵都有人值班。这家伙估计也是知道自己失了宠信,觉得没必要在讨好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