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为止,三年的车龄,才开了不到五万公里,车况非常优越,发动机的马达声响,让人感到体内的热血都在沸腾燃烧。
一路之上,不断超车,好像一支离弦的利箭,贴地飞行。
不过,很快他眉头皱了皱,通过后视镜,他注意到,后面有辆车,始终都在跟着他。
很快,李小天下了立交桥,对方也跟着下了桥。
前面,悍马拐了个弯儿,驶进了一片居民小区。
这是一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的小区,那个时候,还没有物业公司管理。
四周连个围墙都没有,小区里面的道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跟外面的主干道都有连接,十分的便利。
不过,当后面那辆跟踪的马自达越野车开进小区的时候,悍马车已经消失了。
车子上坐着五个人,前面两个,后排座位上坐着三个。
五个人坐在车里,不停地观察小区的各个路口,但是都没有找到那辆悍马车的踪迹。
正在他们疑惑不已的时候,突然间,后排的侧挡风玻璃被打碎了。
一只大手从破裂的车窗伸进来,打开车门子,一把将坐在最外面的一个倒霉蛋给揪了出去。
那人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李小天一记掌刀砍在脖子上,当场昏死过去,瘫倒在地上。
然后,李小天风一般地坐进车里面。
后排那两个男子还没等反应过来,眼前就出现一个钵盂大的拳头。
紧跟着脑袋传来一阵剧痛,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与此同时,前面两名男子,转过身来,齐齐动手。
司机手持一把锋利的英吉利匕首,这种匕首薄如纸片,却异常的凌厉,狠辣。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家伙,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朝着李小天就是一枪。
对方在枪口上安装了消音器,声音压抑沉闷,外面根本就听不见。
他们的动作干脆利落,快如闪电,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精英,是那种见过血敢玩儿命的人。
但是李小天的动作比他们更快。
在对方扣动扳机之前的刹那,他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腕,反方向一拧,子弹擦着他的头皮从后挡风玻璃飞了出去。
咔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响,那人整条小臂骨都被拧断了,惨叫了起来,手枪落在李小天的手中。
嘭地一声枪响,司机手中的英吉沙匕首直接给一枪打飞。
子弹那强大的作用力,震得那司机手臂发麻。
但他的反应也的确够快,匕首脱手飞出的时候,他已经发动了下一轮的攻势,反手就去夺李小天手里的勃朗宁手枪。
李小天调转枪口,一枪托砸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给砸晕过去。
解决这几个人,前后还没用上一分钟的时间,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安装了消音器的勃朗宁手枪,顶在唯一清醒的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那家伙的脑袋上。
李小天问道。
“说,谁派你们来的?”
他起先以为是米线店的黄老板,但显然不是。
这些人身手凌厉狠辣,身上有一股血腥之气。
他们应该是经过专业严格的训练,远非黄老板那等市井的无赖痞气可比。
那汉子鄙夷地瞧了李小天一眼,随即闭上眼睛,一副准备引颈受戮的样子。
李小天笑了笑。
“行,想充硬汉是不,那哥今天就成全你……”
说完,噗地一声枪响,那家伙的腿上就挨了一枪。
还不等他惨叫,噗地又是一枪。
那家伙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