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沙艾亚彻底震惊了,想不到华夏人的斯诺克,竟然打的如此之好。
郑逸只好继续淡淡地道:“我们那边很多人都比我打得好……”把奥沙艾亚说的心惊肉跳,心里也是暗暗吃惊,如果华夏人参与大赛,自己岂不是……他浑身上下出了一身冷汗。
所有的学生,热烈鼓掌!给郑逸最崇高的赞美!想不到,郑逸的竟然把斯诺克玩的这么好,这是对英国文化的尊重,同时,也让许多人暗自警醒,或许,大英帝国也不算世界中心嘛?
郑逸如果仅仅会斯诺克,还不能让这些学生们震惊到什么程度,可是,当郑逸有在篮球和足球上各露了一手后,所有学生们都沸腾了!
这一瞬间,郑逸立刻称为偶像级的人物。
既会斯诺克,还会踢足球,这么完美的男子啊!
这场的运动交流,直到月朗星稀,完美的结束。
许多学生都跟郑逸要签名,要拥抱。跟着郑逸久久不散。
依依不舍的送别郑逸,郑逸也是暗暗感慨,看来,无论哪个大学,自己都是受欢迎的。
走到康河附近,真的不能再送,在所有人的目光中,郑逸不断的挥手告别,在他即将转身的那一刻,郑逸突然想到一首诗,一首逼格至高到被剑桥大学永远铭记的诗词,他用纯正的牛津腔英语念道。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
当他念出这首诗的那一刻,像是一首最完美的天籁突然降临人间,郑逸脑海里对比了好几个版本的再别康桥的朗诵,最终选择了这版最优美的,配上他的魔音,让所有人沉浸在这淡淡地,忧伤的气氛中,却又唯美到极致的诗中,不能自拔。
这首诗包含了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这所有的美丽像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简直美到了极致……
所有学子,老师,教授,都被郑逸的魔音绘出的美丽图画所吸引的愣住了……原本乱乱的场面,变得静悄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