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2)

无人可以欺诈我。

就算你们下大本钱,不惜把对外宣布已死的大佬们都请出来以表示你们对这桩交易的重视。

能够忽悠我的智商,却无法蒙蔽我的本能。

三十七 我知道你的故事

十二罗汉望向我的眼神起了奇妙的变化,其中有一个人,我见过他的照片,我知道他绝顶聪明又不快乐,睡得不好,笑得不多——平克·罗。

他慢吞吞地说:“看来,你真的是判官。”

我不置可否。即使到现在,我仍不算适应判官这个头衔,眼下听来,更像一个诅咒。

这位平克,他的睡眠状况不会比诸葛好多少,也有两个黑眼圈明晃晃地挂着,但他脸上找不到一丝颓废和疲倦,每一个毛孔都如同活火山正在喷发,能量无穷。

我说:“我知道你的故事。”平克皱起眉,我想,他的故事真值得他全身肌肉都为之紧绷呢。

我知道他在绝望时铤而走险的冲动,我知道先知挽救他时手指的温度,我知道他成年后娶过几个太太都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他生平唯一爱过的女子来自他生命中最畏惧的组织。

我能说出他最深、最肮脏的秘密以及全部的心魔。

因为诸葛事无巨细地告诉过我。

但他不是最完美的开刀对象。平克是从逆境中步步生根走到人生巅峰的,我能预感到,如果把他逼到角落,他的反扑势必凌厉非常,我不想冒这个险。

所以我转向玛丽萨:“你和第一个丈夫生下的孩子,终于找到你了吗?”

她的脸色霎时间苍白如雪。

被誉为完美女人典范的玛丽萨,曾经在迈阿密度过疯狂而荒唐的十七岁,在夜店的洗手间生下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并丢出窗口,那个孩子后来不知所踪。直到五年前,开始有人不断地给玛丽萨寄各种邮包——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不过是小孩子的衣服、日常生活的视频光碟、照片、牙牙学语的录音。

但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比撒旦本人还可怕。

她知道那是自己丢弃的孩子。那个小女孩的眼睛、笑容、脖子上的胎记,甚至发怒时皱眉的表情,都跟她一模一样。

她所不知道的更多。那个孩子在哪里?谁找到了孩子和她之间的关系?那人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得到什么?

作为硅谷的精神领袖与行业偶像,完美是玛丽萨的通行证,也是她的墓志铭。

尽管她有通天的手眼,却不能在这件事上应用分毫。她不确认自己能不能承担起泄密的后果。

未知与对失去的焦虑,总是带来最深的恐惧,何况对那个孩子,她的确负罪至深。

女强人的盔甲在一瞬间就被击开缺口。她嘴唇微微颤抖,将求援的眼神转向身边的同伴,仿佛希望有人可以站起来对我叱喝,叫我闭嘴——在秘密与秘密之间的篱笆被轻易冲垮以前。

但无人回应她的请求,大家各自都紧张起来。

就连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可以射一射,何况各位凡夫俗子。(阿什么这谁啊,他妈的谁没有脚后跟啊,有什么好说的事啊!)唯独平克·罗似乎对女人有天生的护卫之心,或者只是自信爆棚,所以喜欢当出头鸟。他再度开口,主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判官,你的意思是,你知道我们所有人的秘密吗?”

可能不算所有吧,毕竟我后来睡着了啊,没准有更劲爆的料我错过了呢。

但我了然他隐藏的意思——我也知道先知的秘密。

我比画了一个大刀向日本鬼子头上砍去的姿势,赤裸裸地说:“我对你们的秘密毫无兴趣,只是想告诉各位,你们真的应该答应我的要求而已。”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对涂根说:“请给我们时间商量一下。”

涂根那天送我回囚室,走的时候大半个脸都带着心碎的表情,就好像一个人艰苦训练了两年半跳伞技术,终于获准坐上飞机实战,然后在冲出机舱的一瞬间想起老子没带伞一样。

我在囚室中捧腹大笑了好久,然后哼着歌坐在电脑旁边,打开植物大战僵尸无尽版。

我的人生就像地刺王,生存下去的唯一重点是不要被僵尸王锤到第三次。

涂根这一走,又是好几天不见人,我日出锻炼,日落撸管,上午十一点,有半小时的时间在户外散步——拜奇武会所赐,我这种人畜无害的小混混享有本监狱最高级别重刑囚犯的待遇:全限制拘禁之余,就连散步也必须跟其他人的时间错开。

在witty wolf被关了半年,除了涂根和警卫之外,我还没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有时候半夜醒来,我在床上坐着,眼巴巴等待着天亮后涂根来提审我。尽管那绝对不算什么愉快的经历,但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孤单一人。

有的人可能会被这种隔离逼得发疯吧。但我说过,我有蟑螂一般的适应力,无论顺境逆境,都难不住我,即使我必须强作镇定,与此同时心怀世界即将毁灭而我无路可走的恐慌。有时候我望着四面雪白的墙想着小铃铛,她会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充满期盼,哪怕洗澡时也要用安全套包着手机放在近旁。任何时候门铃一响,她都做好全身心投入老公怀抱的准备。那种期待就像持续高烧,慢慢煎熬她,吞噬她生活下去的能量。倘若我真的回不去,总有一天她会被消耗殆尽。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一切好事,我能安然享受却不以为然,一切坏事,我也逆来顺受而无所用心,唯独小铃铛是我感情上的命门。

有的人的爱情是沙碱地里唯一种活的一棵树,有人的爱情是大海里游着的唯一的一条鱼。我是后者。我的感情就是太平洋的海水,多到爆,连沙蠕虫都能和我相濡以沫,但小铃铛是我唯一的那条鱼。

她一定哭过好多次。而我不确定自己到底是希望她已经认定我死了,哭过一次就不再相信眼泪,还是始终坚持,始终等待,眼泪一次又一次地咽回去是为了留着共话巴山夜雨时。

我不确定自己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我散步的地方是小黑门外的那个大草场,跟涂根第一次带我走过时相比,一切都没有变化——这个鬼地方连季节都像在坐牢。这天我慢跑了六七圈,感觉身体几乎恢复到了受伤前的状态,小护士还真不是瞎说的。想当年我去打群架,伤了脚踝都养了差不多三个月才好,现在这种恢复速度完全跟章鱼一样啊。

我跑得气喘吁吁,停下来拉伸身体,仰面看着蓝色天空中的金色太阳,感觉这一成不变的绝望好像斯芬克斯的终极谜语。(慢着,浑蛋,谁是杀千刀的斯芬克斯?)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起初认为那是幻觉,但什么样的幻觉不但四维立体,还带着一阵阵销魂蚀骨的香?

我懒洋洋地回头看了看,然后就揉了揉眼睛,然后又揉了揉眼睛,准备揉第三回的时候,一个低沉而性感的声音轻轻说:“再揉的话,眼珠子会掉出来吧?”

那人头发后梳,结成沉重乌黑的发髻,我不记得任何影像或现实中的女子能有她这么典雅光洁的额头,或精致如歌般的微笑。她穿着一件暗绿色的真丝立领旗袍,浑圆的手臂上戴着一个纯翠的玉镯,垂手站在我面前。

她当然是爱神。

在奇武会给我的宣传册上,我见到过爱神的背影,在一众五人的中间站着,仅此而已。

我想象过她的容貌和风姿,只是根本无法在脑海中形成任何鲜明的印象,但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明确无误地知道,这必须是爱神。

她对我微微一笑,像春风吹动了高山之巅一泓清澈见底的湖。

“判官,初次见面。”